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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學生如遭遇跟蹤騷擾行為,除先行向警察機關報案處理外,亦得通知校安人員(04-7111149),以利優先協助人身安全維護及後續初步的樣態判別(是否與性或性別有關)並依法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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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具學生身分者,如有需要可提出就學權益協助與心理諮商輔導,以維護學生課業與心理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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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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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於110年12月1日公布,訂111年6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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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校園跟蹤騷擾事件」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及流程圖
- 跟蹤騷擾防制法8種行為樣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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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彙整相關部會「跟蹤騷擾防制」教育宣導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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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