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育部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教育部 函
地 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承 辦 人: 陳珮萱
聯絡電話: (02)7736-7825
電子郵件: phchen0113@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建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5 年 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三) 字第 1152804108 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提案單 (共 2 個附件)
主旨: 有關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案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下:
(一) 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5日。
(二) 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
(三) 以上均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
三、 請貴校將本案資訊公告於學校網頁、轉知學生自治組織、於相關集會宣導說明等,以確保學生獲得本案資訊。
四、 本機制可供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參考運用,作為學生表達意見及參與決策之正式管道,並強化提案處理之透明度。各校如已依自身組織運作或大學自治規範設有相關機制,仍得依現行作法辦理;如尚未建立相關機制者,請參考本機制規劃運作方式,以完善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之管道。
五、 隨函檢附本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