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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教育部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教育部   函
地  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傳  真:    
承 辦 人:    陳珮萱
聯絡電話:    (02)7736-7825
電子郵件:    phchen0113@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建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5    年    9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三)    字第    1152804108    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提案單 (共 2 個附件) 
 

主旨:    有關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一案,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
二、    本案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下:
(一)    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5日。
(二)    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
(三)    以上均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
三、    請貴校將本案資訊公告於學校網頁、轉知學生自治組織、於相關集會宣導說明等,以確保學生獲得本案資訊。
四、    本機制可供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參考運用,作為學生表達意見及參與決策之正式管道,並強化提案處理之透明度。各校如已依自身組織運作或大學自治規範設有相關機制,仍得依現行作法辦理;如尚未建立相關機制者,請參考本機制規劃運作方式,以完善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之管道。
五、    隨函檢附本部性別平等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提案單各1份。
 

     

正本: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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