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24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55A號令修正發布
教育部 函
地 址: 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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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 黃乙軒
聯絡電話: (02)77367819
電子郵件: yutsuki@mail.moe.gov.tw
受 文 者: 建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15 年 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55B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共(3)件 發布令影本pdf檔、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修正規定odt檔、第4點附表pdf檔
主旨:「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24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152800255A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二、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黃先生,電話:(02)7736-7819。
正本: 內政部、法務部、國防部、各公私立大專校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