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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2條條文勘誤表、第3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如附件),請查照更正並轉知所屬。

主旨:檢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2條條文勘誤表、第3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如附件),請查照更正並轉知所屬。

說明:「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業經本部中華民國11336日臺教學()字第1132801024A號令發布在案,其中第32條第5項有誤,請依據勘誤表所列更正條文文字,並請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第2項規定,於113630日前修正學校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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