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部辦理114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北區)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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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辦 人:黃乙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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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文 者:建國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4年12月 4 日         
發文字號:臺教學(三) 字第1142805454 號
速  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11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北區)實施計畫(附件一)

主旨:檢送本部辦理114年度大專校院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北區)實施計畫1份(如附件),請薦派貴校符合資格者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4條第5款規定,為提升校園處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知能,本部委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承辦本計畫。
二、旨揭培訓定於115年1月6日(星期二)至8日(星期四),地點假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學研究大樓10樓國際會議廳(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辦理,培訓總人數45名,報名資格及人員類別名額詳如計畫,將依報名次序錄取,額滿為止。
三、旨揭實施計畫已同步公告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s://www.gender.edu.tw/web/) 最新消息→一般/研習活動區。
四、請薦派之符合資格者於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報名(網址:https://reurl.cc/6bQ4qy),錄取名單將於同年12月26日(星期五)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公布,並以電子郵件通知錄取者,若有疑問請洽詢聯絡人:(02)22722181分機1350鄭組長。
五、副本抄送中區及南區區域學校,學校人員亦得報名,並視名額予以錄取。
 

正本:內政部、法務部、國防部、教育部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北一區區域學校、教育部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北二區區域學校、國防醫學大學、華梵學校財團法人華梵大學、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學大學
副本:教育部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中區區域學校、教育部大專校院性別平等教育工作推展中心南區區域學校(均含附件)